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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月初上报的海关完税凭证,稽核结果明细查询中查到稽核比对相符了,那本月征期就能抵扣了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6-15 198 人看过
本月月初上报的海关完税凭证,稽核结果明细查询中查到稽核比对相符了,那本月征期就能抵扣了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答:可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进行用途确认:自2023年4月27日起,非特定业务类型的浙江省(不含宁波)纳税人应当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特定业务类型的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

依据: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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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冯路路会计师 23小时前回复: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你好,房产税税源采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里面房产源值怎么更改,填多了怎么删除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会计师为代表的专业技能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推进,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依赖于其企业的健康发展。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独立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会计师将成为企业的重要顾问和最可信任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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