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省各地继续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公告
逾期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保税油经营企业需要将加注信息报送税务部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期末留抵退税如何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通过手机APP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打印出来交给单位盖章保存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中,自然人代开汽车租赁专用发票需要哪些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