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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应如何处罚?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5-31 188 人看过
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应如何处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以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的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或者未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应当从重处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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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开发票开涂料,还用交消费税吗?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要的,在生产环节缴纳。

电子发票开了21项不能保存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什么意思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吗

小微企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的。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税率是3%,政策优惠下开1%税率,可以同时开1%或3%税率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由于小规模3%减按1%执行是一项税收优惠,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相当于放弃减税,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税率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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