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清税证明如何获得?

“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清税证明如何获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5-29 146 人看过
“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清税证明如何获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

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已经认证的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信息表之后什么时候进项转出?
百旺开票软件中变更企业基本信息怎么处理?
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可以代为转报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