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是实时的,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更新成功后,排查以下信息无误后,重新打开工资表填写界面,点击上方“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即可。
1、扣除比例:看扣除比例是100%还是50%,比例不同,累计金额不同;
2、扣除期限:查看“扣除有效期起”和“扣除有效期止”;
同时检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员工信息,需正确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在职人员不需要填写“离职日期”(“受教育终止日期”是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的,填写之后就不再享受此子女的教育支出了);
3、升学:
(1)若是不同的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升小学、初中升高中和高中升大学)直接添加一条新的教育阶段,注意之前采集的不用修改或删除,否则会影响累计数获取的;
(2)同一个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本科升研究生),则不用重复采集,直接修改“受教育日期止”即可。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收到个人的劳务加工发票,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能在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抵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我本月财产行为税申报时,为什么显示“未认定此税种”,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上添加了新员工,但个税申报时为为什么没有该人员信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但为什么无法查询当月纳税明细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