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是实时的,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更新成功后,排查以下信息无误后,重新打开工资表填写界面,点击上方“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即可。
1、扣除比例:看扣除比例是100%还是50%,比例不同,累计金额不同;
2、扣除期限:查看“扣除有效期起”和“扣除有效期止”;
同时检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员工信息,需正确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在职人员不需要填写“离职日期”(“受教育终止日期”是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的,填写之后就不再享受此子女的教育支出了);
3、升学:
(1)若是不同的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升小学、初中升高中和高中升大学)直接添加一条新的教育阶段,注意之前采集的不用修改或删除,否则会影响累计数获取的;
(2)同一个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本科升研究生),则不用重复采集,直接修改“受教育日期止”即可。
给自己的个体小超市投了一个财产保险,这部分支出能在个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银行卡绑定,能绑几个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扣缴端上和上个月不同吗,为什么找不到工资薪金申报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扣缴端导入的信息要不要按顺序填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员工在报个税汇算清缴如何修改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7月补扣补缴1-6月份社保,个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