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没有取得评估价格,可以提供购房发票,土地增值税怎么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组,土地增值税清算有什么可以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给员工交的社保费是不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可以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开发间接费用中计提的福利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加计20%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或单位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评估费用是否可以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交的税金在滞纳金上有什么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