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企业合并,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涉及清算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有关资料?

企业合并,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涉及清算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有关资料?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5-22 168 人看过
企业合并,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涉及清算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有关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发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合并,应按照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进行清算。  

被合并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一)企业合并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如何确定?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中的残疾人员文件依据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如何处理?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公对私账号冲正问题咨询

冯路路会计师 29天前回复:

您好。

关于公司减资问题咨询

冯路路会计师 1月前回复:

您好,什么问题呢?

工商变更了税务没变有影响吗

冯路路会计师 3月前回复:

如果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后没有及时进行税务登记的变更,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影响信用记录、法律责任等后果。因此,企业在进行工商变更的同时,也应该及时关注和处理税务变更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