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采集后,不会自动生成到报表中,您先打开相关报表,点击“添加”,在“姓名”处直接输入选择员工,自动带出证件号码后再继续填写即可。若没有带出,您打开“人员信息采集”检查是否有员工信息:
1、没有员工信息:需要先添加员工信息,再填写报表;
2、有员工信息:“状态”要选择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需要选择正确(“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选择“其他”,“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选择“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报酬”选择“实习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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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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