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是否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列支?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是否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列支?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5-19 185 人看过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是否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列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个人出售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满2年不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要交哪些税?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后,代开收入需要计入收入总额吗?
在工商办理了一个个体从事房屋中介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