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4 号)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依据:
曾有两个子女,过继给他人一个,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中,生产经营所得报错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广告业务企业,享受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怎么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发票领用怎么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