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我公司取得的海关缴款书上有我单位和代理公司两个单位名称,能抵扣增值税吗?

我公司取得的海关缴款书上有我单位和代理公司两个单位名称,能抵扣增值税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2-01 265 人看过
我公司取得的海关缴款书上有我单位和代理公司两个单位名称,能抵扣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准确填报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

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稽核比对。

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中抵扣。

稽核比对不相符,所列税额暂不得抵扣,待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一致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可以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投资企业如何确认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
公司跨区迁移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还需要重新操作吗?
电子税务局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普通发票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