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国外出差取得凭据可以使用吗?

国外出差取得凭据可以使用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1-04 211 人看过
国外出差取得凭据可以使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有哪些?
免征证明怎么开?
养鱼有什么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小规模开28万专票需要上多少税?

冯路路会计师 2天前回复: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税点是3%,所以小规模开28万专票需要上8400元的税。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