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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外省开具的没有地址、电话和银行账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1-03 84 人看过
收到外省开具的没有地址、电话和银行账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二、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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