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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处理清算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08-02 293 人看过
企业合并,处理清算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管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合并,应按照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进行清算。

二、被合并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一)企业合并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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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企业中的办税人员都是同一个有什么风险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214。 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那还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致的发票风险。从2016年上线金税三期之后,这个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进而监控公司运营情况。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会被第一时间锁定214。 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你的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了之后的再创业或再就业。一家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之后,绑定你为财务负责人的其他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降为D级

我想问一下实习一般做些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您要看您具体实习岗位呢

你好,请问你们这边做资产报废的可行性经济鉴定吗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您好,可以联系我们主页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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