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经营对专用发票有什么管理规定?

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经营对专用发票有什么管理规定?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2-12 248 人看过
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经营对专用发票有什么管理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您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对擅自携票外出,在经营地开具专用发票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携带的专用发票逐联注明“违章使用作废”字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预缴税款怎么扣款?
实际收款比实际开票金额少,能不能开具票?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是哪些?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