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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1-29 343 人看过
七个专项附加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

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6、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7、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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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19天前回复:

残保金缴纳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残保金的缴纳标准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来确定的。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标准: 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差额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缴纳标准 按比例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具体比例:例如,北京地区的征收标准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人员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疾人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综上所述,在计算和缴纳残保金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自身情况来进行。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税务机关。

500万的贸易量,贸易品类木材,千分之二的利润,包含印花税、所得税、增值税在内的综合税负是多少

冯路路会计师 20天前回复:

应交印花税=合同购销金额×0.03% 所得税=利润*25%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价格*13%

去年公司名字法人银行信息都变更过,今天打征信为啥还是之前公司名字

冯路路会计师 1月前回复:

公司名称变更,但查征信显示的还是老公司是由于网上信息还没有变过来。更新的两个渠道一是工商注册信息,要到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信息和机构信用代码信息,需要到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可以实现与征信系统联网,实现信息自动更新。

我们有个标是投的异地的,销售类项目,这个项目怎么缴税在异地缴纳呢?不是工程类的

冯路路会计师 1月前回复: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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