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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1号公告发布之前,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已经开出有税率普通发票,需要收回才能享受免税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10-31 275 人看过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1号公告发布之前,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已经开出有税率普通发票,需要收回才能享受免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1号公告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因此,纳税人在11号公告发布 (2022年3月3日)前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办理免税;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能享受免税政策,可按规定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在11号公告发布之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

依据: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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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哪些资料需留存备查

冯路路会计师 6天前回复: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备查资料主要包括: 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请注意,这些资料需要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我这个加计抵减期初余额怎么不让填写

李琼会计师 7天前回复:

根据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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