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保险公司为推广品牌,开展赠险活动,客户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公司为推广品牌,开展赠险活动,客户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30 296 人看过
保险公司为推广品牌,开展赠险活动,客户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要申报哪些报表?
非企业人员取得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个税年度汇算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