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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做过多证同用并档管理以后,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综合所得时发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累计了,该如何处理?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28 636 人看过
纳税人做过多证同用并档管理以后,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综合所得时发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累计了,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扣缴客户端不会提供自动迁移的功能。因此;

(1)在并档时(该功能只有在大厅),需大厅要给予纳税人提示,告之其专项附加信息需要重新采集。

(2)在多证同用并档管理后,纳税人需要在新档案号下重新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新采集后客户端才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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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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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你好,房产税税源采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里面房产源值怎么更改,填多了怎么删除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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