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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所得税税收抵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08 295 人看过
申请企业所得税税收抵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包括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十条规定的简易办法进行的抵免)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书面资料: 

一、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不同类型的境外所得申报税收抵免还需分别提供: 

(一)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 

(二)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供集团组织架构图;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 

(三)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资料及计算过程;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三、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的还需提供: 

(一)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二)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三)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四)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四、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的还需提供:

(一)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和证明复印件;

(二)取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条件的有关股权证明的文件或凭证复印件。 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提交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资料若有变更的,须重新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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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冯路路会计师 2天前回复: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你好,房产税税源采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里面房产源值怎么更改,填多了怎么删除

冯路路会计师 2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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