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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08 170 人看过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或者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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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审核未通过,说申报的免税收入存在待核实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而我又不知道哪些项目待核实,也不知需要补正什么材料,该怎么办啊

李琼会计师 5月前回复:

您好,税务局推送消息后,请您在推送消息当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小铃铛”),打开税务局推送的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然后点击“+”上传资料就可以了。温馨提示:税务退税审核时点击了【联系纳税人】,才会推送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到纳税人。

申请退税提示预缴预扣怎么办

李琼会计师 6月前回复: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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