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07 380 人看过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税务机关如何对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作废、负数发票怎么上传?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中验旧缴销纸质普票,但缴销模块内找不到对应的发票怎么办?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