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居民企业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即:第一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至第五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从事农、林、牧、渔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需要备案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上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所得税上可以计提折旧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怎么办理汇算清缴手续?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采取核定征收?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怎么填写A105050?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107012怎么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项包括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填写申报表时,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怎么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怎么查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