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

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9-21 616 人看过
我因骗取出口退税额而被税务机关立案,少缴的时间是四年前了,少缴的滞纳金还补缴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三、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可以退税吗?
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有哪些?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