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享受主体是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享受主体是谁?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9-03 434 人看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享受主体是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享受主体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房产税。

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如何申请提高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个税年度汇算结束后还可以办理吗?
税务注销证明在哪里打印?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