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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怎么开具?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31 1316 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怎么开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就预收款开具不征税发票。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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