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31 619 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增量留抵税额是同什么时候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应办未办土地增值税减免税手续的,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补办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