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销售方对方进行了冲红,我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对方进行了冲红,我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29 1162 人看过
销售方对方进行了冲红,我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当期即可进项税额转出。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哪些纳税人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份数限制?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如何开免税普通发票?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