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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保修期内给自己销售的货物提供维修服务,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10 558 人看过
公司在保修期内给自己销售的货物提供维修服务,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保修业务作为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有关收入实际已经在销售时获得,该公司已就销售额缴纳了税款,免费保修时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维修领用零件也不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公司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消耗的材料或免费更换的配件,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情形,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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