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个人转让股权,主管税务机关按什么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个人转让股权,主管税务机关按什么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07 243 人看过
个人转让股权,主管税务机关按什么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依据: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怎么打印?
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外籍人员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