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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优惠计算时,免征增值税的季度销售额合计需要小于多少万元?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05 377 人看过
教育费附加优惠计算时,免征增值税的季度销售额合计需要小于多少万元?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二、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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