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未用完的专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未用完的专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30 357 人看过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未用完的专票还能继续使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快递公司既有自有业务也有承揽其他公司的业务,怎么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业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去国外出差,取得一些国外的凭证可以使用,国外也需要开具发票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