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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私有车辆,并签订了合同,有油费、过路费、保养费等由企业负担,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08 585 人看过
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私有车辆,并签订了合同,有油费、过路费、保养费等由企业负担,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职工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使用汽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和停车费等费用,凭真实合法凭证允许在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船税、年检费以及车辆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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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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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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