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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在什么时候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07 205 人看过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在什么时候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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