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6-30 769 人看过
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确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可以继续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政府拨款给企业的收入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中,租金收入什么时候确认?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你好,房产税税源采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里面房产源值怎么更改,填多了怎么删除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会计师为代表的专业技能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推进,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依赖于其企业的健康发展。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独立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会计师将成为企业的重要顾问和最可信任的合作伙伴。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