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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即时注销时出现的企业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如何界定?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6-22 316 人看过
办理即时注销时出现的企业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如何界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一、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二、浙江省适用: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三、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自然人代开发票增值税起征点:每次销售额500元以上起征。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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