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什么时候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什么时候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5-29 276 人看过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什么时候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于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哪儿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就可以了?
没有按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影响?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