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政策通知 > 税务机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定征收的情况有哪些?

税务机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定征收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09-27 504 人看过
税务机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定征收的情况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二)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计算公式: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代表机构,如能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调整为据实申报方式。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暂无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