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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代缴税款时间怎么确认?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5-17 300 人看过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代缴税款时间怎么确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一)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适用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优惠条件的,或协定优惠的,可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所以,取得境内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符合上述情况的,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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