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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5-17 805 人看过
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扣缴义务人居民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二、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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