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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09-22 667 人看过

财税〔2006〕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问题通知如下:

“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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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企业中的办税人员都是同一个有什么风险么?

冯路路会计师 20小时前回复:

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214。 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那还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致的发票风险。从2016年上线金税三期之后,这个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进而监控公司运营情况。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会被第一时间锁定214。 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你的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了之后的再创业或再就业。一家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之后,绑定你为财务负责人的其他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降为D级

我想问一下实习一般做些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21小时前回复:

您要看您具体实习岗位呢

你好,请问你们这边做资产报废的可行性经济鉴定吗

冯路路会计师 7天前回复:

您好,可以联系我们主页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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