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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可享受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21 195 人看过
疫情期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可享受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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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法人是残疾人,有什么税收优惠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公司法人是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345。 企业所得税优惠: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345。 个人所得税优惠: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345。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345。 社会保险补贴: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34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可能会有部分优惠政策345。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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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您好,一半首次申请退税科会上门实地核查。账务上需要将出口业务耽误核算,比如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要下设二级科目出口。 对应出口部分的国内采购合同以及出口合同要齐全,资金流要明确。相关业务的往来邮件要保存好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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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6天前回复:

本月专项扣除就是一个月的,本月累计就是1月到这个月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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