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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2019年4月1日前开具的适用16%和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2019年4月1日后按照什么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19 143 人看过
取得2019年4月1日前开具的适用16%和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2019年4月1日后按照什么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纳税人取得原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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