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时代偿取回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时代偿取回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13 202 人看过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时代偿取回权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代偿取回权是对一般取回权制度的必要补充:代偿取回权行使的基本前提,是代偿物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能够加以区分。如果保险金、赔偿金等已经交付给债务人,且与债务人财产混同,不能相区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2)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或者保险金、赔偿物、代偿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部分,也应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证券交易活动中,内幕信息是什么?
虚假陈述中客观的侵权行为要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有什么规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你们地址在南昌哪里??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我们不是南昌的。

了解工商税务资质银行变更收费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209206.03元分15人x3个月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您好,什么问题?

尤尼泰振青亊务所常州的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您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