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这项法律规定表明了以下三层含义:
(1)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2)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在法律法规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建议执业风险防范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经济法中,如何理解定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网上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应该重点注意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政府如何监管垄断?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法律法规,在什么情况下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时不属于违法?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境内市场有什么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