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考试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怎么才能成立?

经济法考试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怎么才能成立?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3-06 186 人看过
经济法考试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怎么才能成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一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满足了“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要件,合同成立: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白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经济法考试中,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哪些行为?
上市公司存在哪些情形,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哪些事项记载会使票据背书无效?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