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涉税鉴证 > 土地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缴?

土地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缴?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12-01 218 人看过
土地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下列情形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三、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四、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吗?
预售房地产取得收入,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有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用地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你好,可以处理税务违章吗

冯路路会计师 25天前回复:

您好,可以联系我们主页电话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有何处罚?

李琼会计师 7月前回复: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例如事项: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你好,我的个人所得税APP被人注册过怎么办

李琼会计师 7月前回复:

您好,税务局推送消息后,请您在推送消息当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小铃铛”),打开税务局推送的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然后点击“+”上传资料就可以了。温馨提示:税务退税审核时点击了【联系纳税人】,才会推送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到纳税人。

浙江省契税完税证明如何打印补打

李琼会计师 9月前回复:

网上申报,线上支付的房产交易,可以自然人用户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页面左侧套餐业务的“更多”,选择“存量房交易套餐”或“增量房交易套餐”,点击右下角“票证下载”。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无法通过网上办理建议跟所在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最新关于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

李琼会计师 10月前回复: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