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享受了直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政策的纳税人,若后续月份想要更改为不再享受,可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通过【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功能,在确认享受政策名单中将纳税人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标签置为”否”。
修改标签后可从1月所属期开始逐月更正申报;
也可以从不再享受的月份开始恢复正常的减除费用扣除形式。
哪些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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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个税扣缴客户端新增的人员为什么到今天报送状态还是待报送待验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19年1月之前的个税完税证明怎么开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7月补扣补缴1-6月份社保,个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