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省各地继续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继续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公告
纳税人对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红冲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境内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需要备案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权转让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外聘研发人员费用应当如何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