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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设施费是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19 198 人看过
土地增值税的设施费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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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为啥不算增值税

冯路路会计师 23小时前回复:

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计算增值税。这通常取决于包装物的定价方式和其与所销售商品的关系。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的价格是包含在商品总价格中,而不单独计价,那么它的收入会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不再单独计算增值税。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包装物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如果包装物是单独计价的,那么它的收入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这种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押金性质的包装物:对于一些包装物,企业可能会收取押金,目的是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这种情况下,押金在收取时不征税,但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一年)仍未退回,则押金会被视为收入,并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是否计算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押金的处理方式。如果不单独计价或者押金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则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你好,房产税税源采集,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里面房产源值怎么更改,填多了怎么删除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会计师为代表的专业技能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速推进,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依赖于其企业的健康发展。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独立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会计师将成为企业的重要顾问和最可信任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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